最近作息有點顛倒了
可能是之前案子處理的後遺症
關於新人要先去直營店或是加盟店 這不再重複提了
(這寫給某個網友看的 上面類似的文章很多了 真的要做這行用點心吧)
這個行業要賺錢 真的要多動頭腦 想想 動個腦筋 辛苦一年 可能就比得上人家工作兩年
畢竟勞心的工作在台灣還是可以得到比較高的收入 相對於勞力工作者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前言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今天的課題是提到效率行程的事情:
一般仲介基本上直營店頭都會要求新人要至少『5』組有效行程
有『5』組有效行程後 你這週至少『開發』+『銷售』= 5
我們來探討何謂有效的行程:
開發:
1.從對屋主完全沒有接觸 到 與屋主碰面
(儘管他還沒有給你委託)
2.現有案子做議價
3.一般庫存轉專任庫存
4.簽到委託 如(1)持續發展後產生的結果
銷售:
1.帶看-同時準備兩到三個備案 讓客戶有效率的增加行情認知度
2.收斡
那...現實面一般的業務員是怎麼樣呢?
現實面多數的業務員一週的『開發』+『收斡』< 5 的
因為業務是個很自主性的工作
可能40%這種症狀的業務員 是打卡後下午就偷偷跑回家睡覺了
另外60%就是我們常常在講的『瞎忙』
會造成60%業務的瞎忙 最主要是發生在開發上面
因為遊戲規則的關係! 直營店一個案件只有一個業務員可以承接
當你接到這個案件的同時 其他同時在追蹤的同事都變成瞎忙一族了
所以記得在開發的時候 一旦有機會碰到屋主的時候 一定要想盡辦法
簽到委託
記得上次我們的討論嗎?
1.為什麼屋主要委託我?委託我有甚麼好處?我跟公司其他的人有甚麼差異?
2.社區的戶數?條件?競爭社區的物件有哪些?他們的成交價格是?
3.這裡的價格對比於哪些社區大樓?各個的優缺點?
4.我為什麼要找到你(屋主)?簽這合同的意義在哪裡?
在屋主第二次第三次被你打動時,可能還是不給你簽委託,但是願意跟你當
面聊,這時候就是我們發揮功力的時候!
所有問題的核心一定要站在『屋主的角度』回答 你才有最大的機會簽到委託
就是以『利他』的角度去分析問題 這是很多新人會犯的錯
很多問題都以公司或是自己為出發點
為什麼要簽委託? 公司規定,ooxx --- 這是錯誤的,屋主會想『那是你家
的事情』
我提供一個開發式的回答,這只是其中一個簽到委託的對話,其他你們可以自己變化:
陳先生,您好 我是XX房屋的智偉,不好意思一直來拜訪您。因為我們店目前主要是
負責裕隆城這個商圈的案子,我們之前也成交了這裡不少的案子,例如A1-19F,就
是我們成交的,單價:37.8萬(總價:1798萬);還有A6-23F也是我們在四月成交
的,單價:42.3萬,買方是7樓的王阿姨介紹的。一直拜訪您,不是單純的因為要個
委託而已。
因為每間房子都只能賣給一個客戶,一定有很多客戶在猶豫間錯失了機會,來拜訪您,
是因為您一來現在開價接近市場行情,之前沒有買到的客戶,也許也可以選擇您的房
子,如果您是開天價,那智偉這裡不會一直主動跟您聯繫。
這邊裕隆商圈,都是智偉的負責範圍,像現在路口的群星會有兩間在銷售,普遍開價
約63萬,我們預估成交56~57萬;御之禮一間開價63萬,預估成交56萬;而您目前的
社區有7間,但是我們之前的成交價格約36~44萬,以新店目前合理可以消化的物件
約往上開一成所以我們可以預期開價40~48萬才是有可能成交的案件,很不幸的,目
前我們社區幾乎都開超過50萬以上,就算買方想買,可能也沒有過多的追價意願,畢
竟將心比心,沒有人願意承受過高的房貸壓力。在276戶的本社區目前也只有一間四
房與您這間三房符合可銷售狀態,雖然說有7間,但是對於三房的買方來說,這社區
可以說只有一間在賣,這也是我來拜訪您的原因,身為社區的負責人,我責無旁貸。
這時候屋主可能也說那我已經簽給XX仲介了,他們品牌也很大,有需要再簽一家嗎?
這時候當然要果斷的說:『當然』氣勢會反映出業務員的案子的信心,這時候大膽
的表現吧!
陳先生 一般案件賣不掉的原因,普遍有三種:
1.業務員不努力 - 80%的因素
2.價格過高
3.廣告行銷不夠
今天你把案子交給一個業務員好了,那怕是大品牌也是一樣,『人』是有惰性的,
當然大品牌的行銷力很強,這無庸置疑的,他們通常有市場80%的買方,但是他們
的缺點就是,如果案子在一週內,最新鮮的時候,沒有賣掉,那接下來這個案子就
會變成持久戰,那業務員是不是能夠持續努力那就變成一個重大的關鍵。
你沒有給他一個好對手,他怎麼有辦法時時戰戰戰兢兢呢?
行銷我們跟他們一定是都沒有問題的,到時候消費者都可以在網路或是DM看到你
的房子,如果這樣最後大家都努力了,卻沒有一個好結果,我們再討論(這時候屋
主會把第一跟第三個因素的可能降到最低 去思考是不是定價過高的問題)
這時候就可以拿出委託簽一簽了
有些屋主對『委託』兩字很敏感 不妨使用『授權』替代
陳先生 那麻煩您授權給我們幫您賣房子,畢竟房子要幫您做行銷,總要有個依據
麻。要是我們有偷懶的地方,你可以停止授權給我們幫您處理。
直營店的開發人員,要抱持著跟屋主見面一定要簽到委託的信念,因為有時候屋
主被第二個盧了一下就真的簽給他了 等於我們之前拜訪那麼多次都變成無效行
程了
用這個方法 可以確保我們一週開發應該都可以維持在4左右 一週可以開發到4件
案子
然後銷售 也是一樣 帶領我們的客戶去看他想要看的房子,同時配對類型類似的
產品,順便帶入最新的成交行情,這樣客戶才有辦法快速成熟。也才有機會收到
斡旋。
有效率的銷售,有幾個對象是要常常持續聯繫的:
1.好的投資客 - 很多人看到這點,就要翻臉了!把房子都賣給投資客難怪房價
ooxx,我問你一個問題,你賣房子,你會想找甚麼樣的業務員?一定是找最賣力
的業務員吧!那投資客反過來來說,他就是最賣力的買方!這類型的客戶,是你
晚上十一點剛剛簽完委託,他就會跑到現場看房子的客戶,只要價格合意,他就
會買,你為什麼不經營呢?
2.好的置產客 - 置產客,就是像我最近想在高雄置產一樣,我有閒錢,我想買個
東西放在那邊,我三五年我都不脫手,收租或是長期看好一個商圈的發展這類型的
客戶很多都有嚐到房價起飛的甜頭,他們眼光看很遠,在乎案子的好壞,出手速度
快,我有成交這類型的客戶,看到簽約,15分鐘,你為什麼不經營呢?
3.好的自住客 - 認知行情,行情比一些菜鳥仲介還清楚,不是亂虎爛的。明確知
道自己要的物件是甚麼。出價都會出行情價,這種客戶都很成熟了,通常是一直等
不到合適的案件,一般自住客很多都要兩三年的時間才會進化到這種,可能前幾年
都還會看網路,然後等等等等,等認清事實後,就出行情價,這種要優先經營,這
是有感情的交易。
一般仲介,如果同時有這三個買方,優先順序:1 = 2 > 3
理由:做離業績最近的事情,避免夜長夢多,案子沒有成交還被同業反開發
如果是我的話,我會評估,如果3出價能力跟1.2差不多或是略低,會由3優先成交
理由:像是去年我賣的極景也是賣給自住客沒有賣給我老闆,因為人家真的需要那
間房子,看了四年了,這種客戶,限制東限制西的,如果這個房子他沒有買到,不
知道下間還要等多久,對我們來說可能只是個交易,對人家來說是一個特殊的堅持,
那就讓人家優先購買吧。
當然如果3出價遠低於1,2 那屋主也不會賣,所以多半也是被1.2買走。
稟持著這樣的有效活動 應該可以讓自己有比較多生活 不會都完全投入在工作裡面
當然還是要從在直營店就這樣嚴格要求自己 以後出來才有辦法像是呼吸一樣去持續
高規格的要求自己。
這樣的活動行程,在直營店一個月最差最差也可以每月都成交,當氣順的時候,成交
三四間都不是問題,讓自己習慣成交,保持在績優人員裡面吧!
下期見摟~~